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决定
2026-10-06 来源:
原标题: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省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主任和派驻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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