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亚硝酸盐有何危害?
新闻回顾
一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多名幼儿中毒
记者22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委了解到,当地一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目前全部幼儿均已送当地县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症状明显患儿13名。事故原因初步确定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使用导致。【详细】
咋回事?
河北幼儿园误将亚硝酸盐当食盐使用:多名幼儿中毒
22日13时许,灵寿县青同镇韩朱乐村一民办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当天中午在食堂就餐的幼儿为90余名,部分幼儿出现呕吐症状。目前,全部幼儿均已送当地县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症状明显患儿13名,均暂无生命危险。初步确定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使用导致,当地卫生、文教、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当地乡镇已就相关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详细】
河北一幼儿园亚硝酸盐中毒事件调查:系炊事员误用
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一民办幼儿园发生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从灵寿县委了解到,事故原因系炊事员烹制菜品时误用了他人遗留在厨房的亚硝酸盐,导致了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目前所有患儿均无生命危险,部分已经离院回家。【详细】
官方回应
河北回应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 59名幼儿仍留院观察
事件发生后,灵寿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开展患儿救治和事件调查处置工作。截至到22日24时,已有35名幼儿离院回家,59名仍在留院观察,13名症状较明显的患儿腹痛、呕吐等症状基本消除。根据省儿童医院专家意见,所有留观患儿到今天中午如无不适即可出院。【详细】
如何处理
河北灵寿官方:致幼儿误食亚硝酸盐集体中毒涉事幼儿园被查封
目前,该县文教局已查封涉事幼儿园,对幼儿入园问题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对幼儿园负责人白玉霞和炊事员徐荣菊等相关人员开展深入调查;县市场监管局已对现场和可疑问题食品及用具进行查封,并委托第三方对相关样品进行应急抽检;县纪委已经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有关执法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同时,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所有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详细】
知识普及
亚硝酸盐是什么?
据了解,亚硝酸盐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一类含氮无机化合物,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于肉制品中。常见的亚硝酸盐主要有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其外观与食盐类似,呈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无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
资料显示,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国标规定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对人体有危害吗?
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使血液中具有正常携氧能力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常见的亚硝酸盐致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四类:一是由于亚硝酸盐在外观上与食盐相似,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或食用,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二是由于我国很多地区有家庭自制加工肉制品的习惯,如果食用含亚硝酸盐过量的肉制品也会引起食物中毒。三是贮存过久、腐烂或煮熟后放置过久及刚腌渍不久的蔬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会有所增加,该情况下食用容易导致中毒。四是个别地区的井水含硝酸盐较多,用这种水煮的饭如存放过久,硝酸盐在细菌作用下可被还原成亚硝酸盐而导致中毒。
摄入量达到多少克可导致中毒?
当摄入量达到0.2-0.5g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g时可致人死亡。中毒的特征性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温馨提示
食药监总局提示消费者购买正规渠道销售的食盐;同时,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此外,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时,可搭配富含维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亚硝酸盐的毒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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